甘肃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
1.酒泉市阿克塞县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局长屈存军公款送礼问题。2013年10月25日至11月3日,在阿克塞县文化交流巡演活动期间,县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局长屈存军安排工作人员用公款购买总价值6400元的礼品,用于送礼。2015年9月21日,屈存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张掖市高台县渔业站原站长秦国才虚列支出套取专项资金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福利问题。高台县渔业站采取虚列支出套取专项资金、收入不入账等方式,设立“小金库”50.178502万元,其中为干部职发放福利、电话费补助4.1767万元。2015年9月10日,秦国才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和免职处理。 3.武威市民勤县汽车运输公司超标准接待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7月,民勤县汽车运输公司超标准、超范围开支接待费3.1708万元。2015年9月16日,民勤县客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柴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庆阳市合水县太莪乡北掌村违规招待问题。2012至2013年,北掌村原村委会主任王廷洲,不遵守《甘肃省村级零接待管理》规定,违规列支招待费2.8175万元。 2015年9月16日,王廷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平凉市崆峒区人畜饮水工程管理总站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4月,崆峒区人畜饮水工程管理总站违规发放电话费补助共计2.473万元。2015年8月19日,崆峒区水务局副局长张东仓、区人畜饮水工程管理总站副站长刘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甘肃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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